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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September 17, 2007

我的yahoo blog

我的yahoo blog  

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yanxi-jimmylucifer


Thursday, November 30, 2006

「勿sea」

言不激動不足以動人心,我真是很偏激嗎?誰可以說平反六四是偏激!不平則嗚,我只是比一般人聲大而已。

 

我不是討厭「勿sea」,只是對他有點不滿而已!這是事實我無須否認,我亦不否認我是很關心嘉宜,多年的友誼,不得不令我著緊。如果不是+2,可能我不會如此緊張!只是斷不能說因為係+2我就偏心!我是以事論事,+2不夠主動,只是「勿sea」也不體貼學生,言而無信,他也有很大的問題。

 

歌唱比賽當天,「勿sea」要重執教鞭,幫我班補課,我不否定他這偉大的行為!只是在五點三的時候,我去通知我的同學,校長知道了,說他說完最後一句就放學。只是我們在音樂室,一等再等,到了五時五十分,他才放學。這一句說話,一句「六個字」,即是三十分鐘!這一句說話果然厲害!

 

在教師的角度來看,老師是應體貼學生,明知學生要比賽也不讓其離開是一不體貼也。明知自己係校長,學生不多不少總有點尷尬,只是他不了解,亦是為不體貼。另一方面,他連老師應有的處事能力也沒有,他是不是應先了解比賽的情況呢,讓少部分的同學先離開,去比賽呢?他沒有!而且,如果學生心繫比賽,眼神定必游離,他作為老師竟察覺不到,這是他的失敗。四,佢話說最後一句,只是說了三十分鐘,言而無信!最後,他是教經濟的,學生補課愈久,興趣會愈低,加上有一個比賽等著他們,他們的心已不在,繼續去講,只係浪費口水!不合經濟原則,不知所謂!

 

本來+2已經無得比賽,經我們力勸之下,miss wong網開一面,給他們比賽一次!這是一個英名的決定。因為+2已是中七,以後再無機會,今次比佢比賽,是人情也!另,問題在於「勿sea」,而非在+2,這是道理!三,+2 fans很多,在這事件之中,對「勿sea」極為不滿,所以miss wong+2佢地比賽,這是有助保障「勿sea」的人生安全。

 

 

Miss wong 萬歲…..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
 

+2努力唔好白廢miss wong的苦心呀…..^^


Sunday, October 29, 2006

尋日好開心呀!去左何cc的演唱會!好勁呀..愛死何cc...仲有呢..就係真係有sammi做嘉賓呀...
唱左再見勞斯瑪莉,終身美麗同埋丁當...好正呀.....^^

睇再演唱會之後呢!就去左gay bar...人生第一次去呀....原來都不過係咁...^^
不過完來d member唱歌好好聽嫁..........

去左香港做報告..通識過份....大有收獲呀....&&


Saturday, October 28, 2006

中文文學獎作獎

http://www.hkpl.gov.hk/tc_chi/ext_act/ext_act_lac/ext_act_lac_acwc/files/2006_Result.pdf

雖然早就知道自己得獎,但這一次真真正正看到自己在得獎名單上出現,感覺仍然震撼。
不錯,今次是有四千元的獎金,本來我打算全都給了我媽媽,現在又要給點學校(聰明的學生應該懂得回饋學校!)....

錢唔係最重要的因素,最重o既係爭返一口氣,我的詩不是僅值四分!............
另外重要的是,所有得獎者好像大部分都成了名!呂師兄、茂林兄等等!...

更重要是,揚名聲顯父母!

得獎的這一首詩,是我送給媽媽的!^^


Friday, October 27, 2006

看初中同學軍訓隨筆

十月廿六日,學校給我的感覺很奇怪,我也不知道這天的學校是正常,還是不正常。中一至中三的同學都去了內地進行軍訓,學校只餘下高年級的同學。我在苦惱用什麼詞彙去形容這一天,是學校「重拾」寧靜呢?還是學校「終得」寧靜呢?我依稀的記得,在這六年裡面,根本沒有一天上課天,嶺南是如此寧靜的。但是嚴格來說,並不是絕對沒有的,因為還有一年一度的秋季大旅行。我想,那一天學校必然寧靜得可愛。

 

現在我是一個中七的學生,班房位於學校的三樓,是走廊最中間的課室。香港是個很有趣的地方,寸金尺土,屋與屋之間不容髮絲。而看其他的地方,比如中國,乃至是外國的加拿大、英國和歐洲等等的地方,地方大,屋與屋之間往往都有一斷距離。在理論上,香港應該比其他地方有更深厚的睦鄰關係,只是事實並非如此。別說「不理他人瓦上霜」,人們回家的時候,視幅只能容納自己的家門,也許這就是「眼無旁騖」吧!說回我的學校,班和班之間,無疑就好像鄰居一樣,只是我仍感受不到有任何睦鄰的感覺。我三樓裡面,除了我們中七的班房以外,由後樓梯開始計起,就是中二的戊班至甲班,另還有一班中四的同學。我聽老師說過,中二的同學是全校最恐怖的,因為在中一的時候,人人「初到貴境」還算有點內收歛,表面上還是尊師重道。但到了中二,「原形畢露」已是不幸之中的大幸,有的更會跟了一些壞朋友,惡行變本加厲。我作為一個同學,看到自己的師弟師妹都感到頭痛萬分,真的是苦了我們的老師呢!

 

在平日小息的時候,三樓基本上是一個修羅場。由正樓梯走向後樓梯,你就會明白什麼是「倒吃甘蔗」。首先是中四的同學,他們成熟了,而且因為是會考班的原故,頂多還不過是說話大聲一點,只是這「大聲」相對來說根本不過蚊蠅拍翼。甲班和乙班的同學半在班房中聊天,半在走廊操場。丙班到戊班的同學差不多都是蜂群般在走廊和操場等地方「嬉戲」。所謂的嬉戲或者是「緩走跑」,或者是由前梯跑到後梯的「二百米短號,又或者是帶有食人族色彩的「土風舞」,更甚者,有時會有「二人散打」或者是「多人散打」。作為中七的我們,大多都是留在班房,這才是明哲保身之舉。

 

我們學校的中六、中七是用同一個班房的,而中一到中三的課室則是年年不同。中一在一樓;中二在二樓;中三在三樓,而中四至中七剛分怖於學校的各層。現在的中二級同學,已經我的第二任鄰居。去年我們埋怨我們的鄰居是惡魔,現在我們埋怨鄰居比惡魔更恐怖,這就是必人所說的一蟹不如一蟹。中二的同學的而且確是愛玩的,我差點也忘記了我也曾是中二的學生,也仍在三樓之中,不斷騷擾當年的師兄師姐。

 

我中二那一年是戊班的學生。倘若說中二是全校最爛的一級,那麼二戊班就是爛中之爛。好像當年香港的九龍城寨,如非必要,警察也定必敬而遠之。而我當年縱不是城寨中的龍頭,亦是舉足輕重的頭號人物。現在回想起當年被人標籤、被人卑視、被人安一個「威風」的字號,為什麼竟以沾沾自喜呢?真的是不能名留千古亦要遺臭萬年?或者可以這樣說,每一個小朋友都在尋找自己存在的價值,成績上不能博能喝采,在行為上也要吸人別人的注意。我漸漸的成長,漸漸的發現自己的才能在什麼地方,自然也用不著再標奇立異地吸引人的注意。而且現在我更明白,自己對自己的重視,比別人對自己的留意更為重要。只要有光,現然就有人看到天上有星。

 

古人說:江山自有人才出,一代新人換舊人。我是不是人才?自謔才說:詩人自詡多才。我是自戀,只是還沒有去到這個程度。我有什麼優點什麼缺點,還待我死了以後吧!當然,我不甘心於寂寂無聞。「人代新人換舊人」卻給我有點感覺。有一個中四的同學,我真不得不認他為乾弟弟,我們長相有七分相似,言談八分相似,舉止就天有九成相近。有不少的人也問我,他是不是我的弟弟,本來否認,漸漸我便乾脆承認罷了。可笑的是,他犯了什麼事,老師總會跟我說:「看看你的弟弟吧!他又什麼什麼...」,活像他真的是我的弟弟一樣。不過,有他這樣的弟弟,我是感到高興的多。

 

其實在學校之中,有不少的師兄師弟都不多不少的帶著自己的影子。看到他們的頑疲,我彷彿看到當年的自己,可能更有過之而無不及。有些老師說學生一屆不如一屆,依我看來,不過是做的事不同,在本質上根本沒什麼分別。當年的我在英文課看小說,現在的他在數學課看漫畫,或者雜誌。看來我好像比他好,其實有什麼分別,都不過是沒聽書而已。

 

今天是師弟妹軍訓的第二天,同學們再為一天的寧靜而感恩。我想到他們在軍訓營當中,晨早就給軍官弄醒,穿著不透風的迷彩軍服,在步操,在做伏地挺身,全身大汗淋漓。一班本來跑跑跳跳的小猴子,被迫五人一行,十行一列的排著,比單行紙的還要整齊,而教官還不滿而,不准別飯。如果我是他們的母親,心中定必酸溜溜的。老實的說,沒了這一班師弟妹,嶺南確實沒從前的活潑。明天是星期六,星期一又是重陽節,即是星期二才會看到他們。也許他們回來的時候,我們又回到嶺南又「回復正常」,的確,我以為嘈嘈吵吵的才像年青人,才像我愛的學校。

 

現在已是中七,還有不到半年的日子,我就要離開。自己明白自己,大學的門檻實在太高了,我的能力還只是嬰孩。離開了學校,我要面對的就是社會,或者社會是同樣的嘈吵,只是卻少了一點赤子的真誠。學校是個避風港,這是個老土的真理,愈近高考,我愈不能否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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